
辛弃疾
辛弃疾(1140-1207),南宋词人。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别号稼轩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 ►的诗文全集
壮志未酬
嘉泰三年(1203年),主张北伐的韩侂胄起用主战派人士,已六十四岁的辛弃疾被任为绍兴知府兼浙东安抚使,年迈的辛弃疾精神为之一振。他先后被起用为绍兴知府、镇江知府等职。第二年,他晋见宋宁宗,慷慨激昂地说了一番金国“必乱必亡”(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乙集),并亲自到前线镇江任职。
辛弃疾任镇江知府时,登临北固亭,感叹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失望,凭高望远,抚今追昔,于是写下了《永遇乐·京口北固亭怀古》这篇传唱千古之作。但他又一次受到了沉重打击,在一些谏官的攻击下被迫离职,辛弃疾怀着满腔忧愤回瓢泉。
开禧三年(1207年)秋,朝廷再次起用辛弃疾为枢密都承旨,令他速到临安(杭州)赴任。但诏令到铅山时,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,只得上奏请辞。同年九月初十(10月3日),辛弃疾带着忧愤的心情和爱国之心离开人世,享年六十八岁。据说他临终时还大呼“杀贼!杀贼!”(《康熙济南府志·人物志》)。朝廷闻讯后,赐对衣、金带,命其以守龙图阁待制致仕,特赠四官。绍定六年(1233年),追赠光禄大夫。德祐元年(1275年),经谢枋得申请,宋恭帝追赠辛弃疾为少师,谥号“忠敏”。
参考资料:
1、《宋史·辛弃疾传》
曲折生涯
初到南方
辛弃疾初来南方,对朝廷的怯懦和畏缩并不了解,加上宋高宗赵构曾赞许过他的英勇行为,不久后即位的宋孝宗也一度表现出想要恢复失地、报仇雪耻的锐气,所以在他南宋任职的前一时期中,曾热情洋溢地写了不少有关抗金北伐的建议,像著名的《美芹十论》《九议》等。尽管这些建议书在当时深受人们称赞,广为传诵,但已经不愿意再打仗的朝廷却反应冷淡,只是对辛弃疾在建议书中所表现出的实际才干很感兴趣,于是先后把他派到江西、湖北、湖南等地担任转运使、安抚使一类重要的地方官职,去治理荒政、整顿治安。这显然与辛弃疾的理想大相径庭,虽然他干得很出色,但由于深感岁月流驰、人生短暂而壮志难酬,内心也越来越感到压抑和痛苦。
现实对辛弃疾是严酷的。他虽有出色的才干,但他的豪迈倔强的性格和执着北伐的热情,却使他难以在畏缩而又圆滑、嫉贤妒能的官场上立足。另外,"归正人"的尴尬身份也阻拦了他仕途的发展。使他的官职最高为从四品龙图阁待制。他也意识到自己“刚拙自信,年来不为众人所容”(《论盗贼札子》),所以早已做好了归隐的准备,并在江西上饶的带湖畔修建了园榭,以便离职后定居。果然,淳熙八年(1181)冬,辛弃疾四十二岁时,因受到弹劾而被免职,归居上饶。此后二十年间,他除了有两年一度出任福建提点刑狱和福建安抚使外,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闲居。
水调歌头(三山用赵丞相韵答帅幕王君 且有感於中秋近事 并见之末章
宋代:辛弃疾
看尊前,轻聚散,少悲欢。城头无限今古,落日晓霜寒。谁唱黄鸡白酒,犹记红旗清夜,千骑月临关。莫说西州路,且尽一杯看。
水龙吟(次年南涧用前韵为仆寿·仆与公生日相去一日 再和以寿南涧)
宋代:辛弃疾
金印明年如斗。向中州、锦衣行昼。依然盛事,貂蝉前后,凤麟飞走。富贵浮云,我评轩冕,不如杯酒。待从公,痛饮岁,伴庄椿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