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风·邶风·柏舟原文、翻译及赏析
先秦:佚名
原文
泛彼柏舟,亦泛其流。耿耿不寐,如有隐忧。微我无酒,以敖以游。我心匪鉴,不可以茹。亦有兄弟,不可以据。薄言往愬,逢彼之怒。
我心匪石,不可转也。我心匪席,不可卷也。威仪棣棣,不可选也。
忧心悄悄,愠于群小。觏闵既多,受侮不少。静言思之,寤辟有摽。
日居月诸,胡迭而微?心之忧矣,如匪浣衣。静言思之,不能奋飞。
自东汉郑玄笺《毛诗》以后,学者多信从《毛诗》说,及至南宋,朱熹大反《诗序》,作《诗序辩说》,又作《诗集传》,力主《柏舟》为妇人之诗,形成汉、宋学之争论。元、明以降,朱熹《诗集传》列为科举功名,影响颇大,学者又多信朱说,但持怀疑态度的亦复不少,明何楷、清陈启源、姚际恒、方玉润等皆有驳议,争论不休。
至今尚未形成一致的意见,今人之《诗经》选注本、译注本各有所本,或主男著,或主女作。高亨《诗经今注》、陈子展《诗经直解》均以为男子作,而袁梅《诗经译注》、程俊英《诗经译注》又皆以为女子作。
细究诗义,当以卫臣不遇于君之作为是,陈子展先生说得很准确:“今按《柏舟》,盖卫同姓之臣,仁人不遇之诗。诗义自明,《序》不为误。”此诗人的身份为男子 --- 而且是大臣,绝非平常男子(下文尚有论述),这从诗中“无酒”、“遨游”、“威仪”、“群小”、“奋飞”等词语即可看出。况且,主此诗为女子之作者的理由实不充分。刘向、朱熹之说均自相矛盾:刘向《列女传》虽以《柏舟》属之卫夫人,但是他在上封事,论群小倾陷正人时,两引此诗仍用《毛诗》义(《汉书·楚元王传·刘向传》,又在《说苑·立节》中引用此诗时,也用《毛诗》义,说“此士君子之所以越众也”‘朱熹先从刘向之“卫宣夫人”说,后又疑其为“庄姜”(《诗集传》),切在《孟子·尽心下》:“‘忧心悄悄,愠于群小’孔子也。”注曰:“《诗·邶风·柏舟》....本言卫之仁人见怒于群小。孟子以为孔之事可以当之。”是不能自圆其说的,也都是自语相违。
另外,需要说明的是,此诗既属《邶风》,为何却咏卫国之事?原来“邶”、“鄘”、“卫”连地,原为殷周之旧都,武王灭殷后,占领殷都朝歌一带地方,三分其地。邶在朝歌之北,鄘。卫都朝歌,为成王封康叔之地,“邶、鄘始封,及后何时并入于卫,诸家均未详。....惟邶、鄘既入卫,诗多卫风,而犹系其故国之名。”(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)所以邶诗咏卫事也是可以理解的。另外,方玉润认为此诗可能即为邶诗,“安知非即邶诗乎?邶既为卫所并,其未亡也,国事必孱。......当此之时,必有贤人君子,......故作为是诗,以其一腔忠愤,不忍弃君,不能远祸之心。”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